产品别名 |
单梁起重机,10吨单梁起重机,室内起重机单梁行车, 20吨单梁桥式起重机 |
面向地区 |
全国 |
注意事项
(1)每台起重机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。
(2)工作中,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。
(3)无操作证和酒后都不许驾驶起重机。
(4)操作中精神集中、不许谈话、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。
(5)车上要清洁干净;不许乱放设备、工具、易燃品、易爆品和危险品。
(6)起重机不允许超荷使用。
下列情况不许起吊:捆绑不牢;机件超负荷;信号不明;斜拉;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;被吊物件上有人;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、易爆器和危险品;过满的液体物品;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;升降机构有故障。
工作中
a.每班次起吊重物时(或负荷达到大重量时),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.5米后,重新将重物放下,检查制动器性能,确认可靠后, 再进行正常作业。
b.操作者在作业中,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。
①起升、降落重物;开动大、小车行驶时。②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,要连续鸣铃报警;
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。
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。
c.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。
d.工作中突然断电时,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。
e.起重机大、小车在正常作业中,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;变换大、小车运动方向时,将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,方能反向开车。